越南MIC發佈第02/2024/TT-BTTTT號通告
2024-04-10
2024年4月3日,越南信息通信部(MIC)發佈了在其網站上第02/2024/TT-BTTTT號通告,該通告的紙質文件是在3月29日簽發。
與此前發佈的公眾諮詢內容不同(請參考MRT於2023年12月25日發佈的新聞),MIC並未發佈第04/2023/TT-BTTTT號通告(於2023年5月31日發佈)的修訂版本,而是發佈了全新的通告文件。該新通告將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並取代第04/2023/TT-BTTTT號通告。
新通告中的要點如下:
1. 增加了部分新版技術法規,如:
(e) QCVN 117:2023/BTTTT
(f) QCVN 110:2023/BTTTT
(g) QCVN 111:2023/BTTTT
(h) QCVN 55:2023/BTTTT
2. 自2024年7月1日起,蜂窩終端設備(非行動電話)必須支持4G,否則無法申請型式認證。
3. 5G NR終端設備現在必須支援SA與NSA模式,即需同時符合技術法規QCVN 127:2021/BTTTT與QCVN 129:2021/BTTTT。
4. 在76-77 GHz頻段運行的車載雷達設備將僅需符合RF EMC技術法規QCVN 18:2022/BTTTT,即無需再符合射頻技術法規QCVN 124:2021/BTTTT。
5. 海關編碼為8504.40.19和8504.40.90的無線充電設備將不再需要滿足射頻技術法規QCVN 55:2011/BTTTT,而僅需符合EMC法規QCVN 96:2015/BTTTT。
6. 支援Wi-Fi 6E與Wi-Fi 7技術的設備,需由其製造商提供一份簽署的承諾函,其中宣稱6 GHz頻段將會被關閉,且用戶無法自行啟動/使用該頻段,才能申請型式認證。
7. 如果進口特定類型的產品(如臺式電腦,筆記型電腦,平板,TV等)僅為自用,且每個類別的貨物不超過3台,則無需取得型式認證或符合性聲明。
8. QCVN 132:2022/BTTTT已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強制實施。
9. 將逐漸恢復此前第10/2023/TT-BTTTT 號通告(於2023年9月5日發佈)中暫停的部分QCVN法規的極端條件測試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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